图书馆自修室管理规则(新大楼105室)

作者:赵磊 时间:2017-12-28 点击数:

 

1、自修室开放时间为:(周一至周五)820~2130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周六、周日)1000~2130
2、自修室服务于本院读者。
3、室内保持安静,禁止大声喧哗和接、打手机,进入自修室后应关闭手机铃声。
4、禁止占座行为,座位随来随用,个人物品随身带走,物品遗失,责任自负。
5、爱护自修室的公共设施,严禁涂抹、刻画。禁止吸烟、吐痰。
6、禁止在自修室内用餐、吃零食。
7、请自觉维护室内卫生,废弃物品请随手扔进垃圾桶或带走,不要留在座位上。
8、为保障消防安全,请勿在自修室使用大功率电器,禁止插线板串联。
9、因占座等问题发生纠纷,要提出批评,无理取闹者给予通报,直至警告处分。
10、请勿私自开关空调,一经发现,取消自习资格。
11、不允许在自修室做出搂抱等不文明行为。
12、违反上述规定,经提醒拒不改正的,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其离开自修室,请相互监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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